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阿麑的文章: 女性主義神學及天主教範式角度 如何看婦女參與教會的領導工作

阿麑的文章
女性主義神學及天主教範式角度
如何看婦女參與教會的領導工作


引 言

英國聖公會革命性一天 歷史上首位女性主教誕生

  2014 十二月 17, 星期三 21:03

480年歷史的英國聖公會本周三(17)任命莉比萊恩牧師(Libby Lane)為斯托克波特(Stockport)教區主教,成為聖公會歷史上首位女性主教……英國聖公會就任命女性主教問題進行神學及政治爭議歷廿年之久……這是相當革命性的決定,教會為了爭取女性主教陷入嚴重的分裂中,付出了相當大的代價……[1]


以上是節錄自基督日報的網上新聞,這對於宣揚性別平等的團體,尤其是擁護女性主義神學Feminist Theology[2]的人士,都是無比欣喜的消息。自十八世紀,社會上女權運動[3]的興起,逐漸影響眾教會對女性在教會中的事奉領域,作出重新檢視和反省。

1944年聖公會創先河的按立了他們全球的第一位女牧師—港澳教區的李添嬡後,發展至2009年,聖公會全球38個教省中,還有10個不接受女牧師,如東南亞聖公會。而美、加、澳、紐等區域就已有女主教,美國聖公會便有15位。2006Katharine Jefferts Schori更被選為美國聖公會第一位女性「大主教」。[4] 其間一些宗派贊同,也有許多宗派仍反對按立女牧師的。[5]

其實基督教宗派林立,在婦女參與領導的議題上沒有統一的立場,現只嘗試以天主教和女性主義神學來看看這兩個範式paradigm)如何看女性擔任教會領袖。



天主教的女性觀

父權的聖統體制
普遍的天主教徒「對聖經的詮釋、神學的了解,還是照著父權系統發展出來的模式,與社會上所說的男女平等也沒有做整合。」[6] 一般認為父權系統源於聖經中伯多祿和保祿的書信有關限制婦女在教會中作領導的記載;第四世紀,希波的奧斯定以創世紀中女人的受造是為了輔助男人,認為男上女下便是社會和諧的關係;這理念到了十三世紀的阿奎諾更加以強化,從此,婦女便不能問津教會的聖統職位。天主教神學的統治觀,維護父權的聖統體制:天主統治人類,男人統治婦女。[7]


教廷的女性觀
從教廷論述婦女的尊嚴、權利及使命等命題上反映的女性觀[8],就如:認同婦女該擁有參政權及相稱於人性的權利和義務[9];擁有適合的職務及屬於自己的文化生活[10]擁有平等、尊嚴、受法律保護及各方面發展的權利[11]擁有符合自己本性的工作及貢獻社會的機會[12]、擁有擔任公職的權利[13]及被受重視[14]等。此外,天主賦予婦女的使命也是不能輕視,例如:對家庭和社會的使命[15];照顧並教育子女的使命[16]及在永恆計劃中實踐愛與被愛的使命[17]等。都表達教廷對女性的關注、尊崇和欣賞,並為她們爭取在社會上的平等待遇,以及肯定她們執行天主使命的捨己和貢獻。


女性主義神學與父權神學
女性主義神學的門派頗多,但矛頭均指向教會父權神學的傳統。著名學者蘿特(Rosemary Radford Ruether)在她的著作《性別主義與言說上帝》中便以排斥的神學與包容的神學來對父權神學作出批判:[18]


排斥性神學
基督教傳統的父權神學觀念,嚴格的將女性拒於事奉的門外;亦因為父權的人論,更拒絕女性參與教會領導;基督教傳統也從未確定女性在社會上的領袖地位。而爭論在於男性要作領袖,女性要附屬,這種從屬關係將女性置於次等地位。受到祭司傳統的影響,女性的身體被定為污染和褻瀆神聖,又因懷孕生育而將女性排拒於祭壇事奉之外,所以稱之為排斥性神學。


包容性神學
在耶穌時期和教會早期的傳統,認為在神創造的旨意上,女性與男性是相等;在耶穌基督裡也是平等;聖靈將恩賜傾注給男性和女性更是相等,這就是所謂的包容性神學。教會應該順應神的旨意而反對那些支配和宰制的體系,可惜現實是父權神學成為基督教神學的主流,女性遭到壓制。


包容與排斥之爭
第二世紀後的二元論,假設女性在物質或生育的秩序中處於附從位置;而主教勢力的興起,使得女先知的事奉受到管治。中世紀政教合流,教會對獨立的先知,不是嚴加管束,就是定為異端加以逼害,這包括女先知。到十七世紀,清教徒認為聖靈會將權威的話語臨在祂要使用的人身上,這些人不是教士或教牧,而是社會底下層謙卑的男女。於是靠著聖靈的恩賜,婦女可以當傳道人,特別是在浸信會和震教派裡。十九世紀靈恩派和聖潔運動的事奉中,便有許多婦女參與其中。這反映聖靈不
會有性別歧視。與此同時,美國教會瓦解和宗教私有化,使婦女得以在家中發揮她們培育敬虔的工作,她們也相信自己絕對有能力傳福音。只是當時保守派教會的男性執意要把她們限制在家中,甚至只容許她們私下參與婦女的祈禱會。



婦女的訴求

按立事奉
儘管女性歷來受到許多的壓抑,然而她們可以突破家庭的界限,無論傳講福音、統籌聚會、負責慈惠工作或主理海外差會等,都在實際參與領導工作,故她們也逐漸要求按立在教會中的事奉。十九世紀的自由主義開啟女性按立事奉之路,而預言和浪漫思維也在推波助瀾。[19] 終於在1848年迎來新尼加女性權利會議(Seneca Falls),並表達她們的訴求[20]及發表了新尼加宣言(Declaration of Sentiments and Revolutions: Seneca Falls, July 19, 1848)。[21]

1853年公理教會按立第一位女傳道人布朗(Antoinette Brown),直至1970年間,美國開始有婦女修讀神學及被按立參與事奉。但大部份傳統教會的牧師或神學家仍不時發表反對的言論;而在不威脅男性的特權下,女性才象徵性的被接納為神職人士。她們只獲派去擔任男牧師不會做或被認為應該由女性負責的崗位,未能真正擁有牧師的職權,這樣說明婦女在這個以男性為中心的系統裡難以得到平等待遇。蘿特希望教會能從父權意識解放出來,使牧師團和事奉隊伍中有男有女,他們一起彼此分享支持,這樣的事奉和崇拜才有意義。



婦女接受司鐸

聲明和牧函
至於天主教方面,1976年,教廷發表《有關婦女接受司鐸職問題的聲明》中以教會持久的傳承、基督的態度、宗徒們的作法、耶穌與宗徒們作法的恒久價值、從基督的奧秘看公務司鐸職及從教會奧秘看公務司鐸職等明確指出:「教會為忠於主的表率,不認為自己有權力讓婦女領受鐸品」。[22] 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的《婦女尊嚴與聖召》牧函中,指聖體聖事是表達新郎基督對新娘教會的救贖,司鐸是以「基督」的身分施行,所以由男人來執行。[23] 就以上的聲明和牧函來看,教廷在婦女接受司鐸的命題上立場鮮明。


對女性主義的批判
2004731日,天主教聖座教義部更發表《致全球天主教會主教:論男女在教會和世界中合作書》,[24] 教廷認為「男女兩性在世界社會中和在教會內彼此有效地合作」[25]和「承認男女兩性有別」[26]才是正確的看法。文件的主調在於反對女權主義把婦女置於男性的對立面或試圖消除兩性之間的差異。[27]這份文件自然會遭到教外關注婦女問題人士的強烈批評,[28] 在基督教和天主教內也有非議。[29] 然而,直到現時教廷的立場還是沒有改變。



女性主義神學聖經詮釋(Feminist Criticism)

無疑教會拒絕女性當領袖的理據,在於他們的聖經和神學觀念上,對教會的統治和聖職的詮釋。女性主義神學學者嘗試重新詮釋聖經,藉以取代含有父權概念的傳統釋經法。其中最著名的是伊麗莎白費蘭Elizabeth Schussler Fiorenza),她的工作重點是: 重新探討和研究(reconstruction)聖經時代的社會和文化[30];重新發掘被有意或無意隱藏(rediscovering of hidden story)的有關婦女的故事;重新翻譯/註釋
(re-interpretation)[31]嘗試找出上帝的女性形像(the femininity of God)[32]等。但她的詮釋方法被認為是直接影響聖經的權威[33];本末倒置[34];造成偏差[35]及詮釋聖經態度不正確[36]等,普通遭到各教會的嚴厲批判。




天主教教廷一再讚譽婦女在文化、社會、經濟、政治及家庭生活方面,都有出色的自我表達,並呼籲要對婦女在社會和家庭的角色作出反省,使婦女的尊嚴受到重視,[37] 卻又一再拒絕接受女司鐸,教廷自身是否也需要反省?接受女司鐸真的是離經背道嗎?難道婦女不能回應主的呼召嗎?

女性主義神學爭取從父權神學得到解放的手段會否過於激進和極端,以致未能被一般教會認同?這包括有在重新註釋聖經時,隨己意刪除聖經經文為了爭取社會人士的支持及與教外的婦權團體結連,以致參與由他們主導的各項不合聖徒體統的婦解活動還有倡導仿效異教敬拜女神的模式或甚至要求耶穌有女性形象等做法,不就是要求神去討女性喜悅嗎?

作為女性基督徒,到底信主是怎樣一回事?事奉又是怎樣的一回事?



參考資料

1.     基督日報
2.     阮美賢,婦女神學淺談
3.     維基百科》
4.     潘天佑,《聖公會的「女牧師」爭議》
5.  Tom McAnally. Why Do United Methodists Ordain Women When the Bible Specifically Prohibits it?”
6.     石安莉,《婦女在服事上扮演的角色 》,載於《校園雜誌》858月號
7.     鄒逸蘭修女著,第二屆佛教天主教關懷家庭研習營專輯‧天主教的女性觀》
8.   謝秀嫻著,積極參與教會的新途徑—天主教徒的透視》載於《神思》第九期,1991年,55-66

9.  陳美容著,從教會的社會訓導看婦女的尊嚴和地位載於《神思》第廿四期,1995年,57-63

10.  1963年,教宗若望廿三世《和平於世》通諭
11. 1965年,《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12. 1971年,教宗保祿六世《八十週年》公函 
13.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論人的工作》通諭
14.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
15. 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婦女尊嚴與聖召》牧函
16.  公教報‧普世教會第3109期梵蒂岡電台訊
17.  天亞社中文網
18. 台灣天主教胚芽婦女關懷協會通訊第廿期回應文章關於教廷論男人女人合作之文件
19.  蘿特(Rosemary Radford Ruether)著,楊克勤、梁淑貞譯,《性別主義與言說上帝》,道風書社,(2004212-232
20.  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釋
21.  1994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婦女:和平的導師》通諭
22.  2004731日,天主教聖座教義部發表《致全球天主教會主教:論男女在教會和世界中合作書》







[2] 又稱婦女神學(Women Theology)指在「研究神學的過程中,必須意識女性本身的意義、尊嚴  和價值;亦要認識和體會兩性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和女性面對的處境,從而反對男尊女卑、角色  定型及壓迫女性的言行。」(阮美賢,婦女神學淺談

[3] 是指一個主要以女性經驗為來源與動機的社會理論與政治運動。在對社會關係進行批判之外,許  多女性主義的支持者也著重於性別不平等的分析以及推動婦女的權利、利益與議題維基百科》

[4] 潘天佑《聖公會的「女牧師」爭議

[5]  聯合衛理公會早於20世紀20年代初便開始委任女傳教士1956年婦女更擔任全神職人員   們也曾發出公告支持按立女牧師(Tom McAnally. Why Do United Methodists Ordain Women When   the Bible Specifically Prohibits it?”)此外,浸信會在得到區域及全國性祝福的前提下,也容許地方支會有人事任命權;但美南浸信   會中,擁有恩賜的婦女神職人士,卻很少能出任主任牧師。石安莉,《婦女在服事上扮演的角   ,載於《校園雜誌》858月號
[6] 鄒逸蘭修女著,第二屆佛教天主教關懷家庭研習營專輯天主教的女性觀
[7] 謝秀嫻著,積極參與教會的新途徑—天主教徒的透視》載於神思》第九期,1991年,55-66

[8]  陳美容著,從教會的社會訓導看婦女的尊嚴和地位載於神思》第廿四期199557-63

[9] 1963教宗若望廿三世《和平於世》通諭:婦女有權參予政治。婦女並非物品或工具,要在家 庭和社會中取得相稱於人性的權利和義務。
[10] 1965年,《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應給予女性適合的職務,使婦女的文化生活得到承認  並實現。

[11] 1971教宗保祿六世《八十週年》公函:各國應擬訂消除對婦女現有的歧視,並建立男女平等和重視她們的尊嚴為宗旨的憲章。法律應朝向捍衛婦女固有聖召,承認其為人的獨立性及其有分於文化、經濟、社會和政治生活的平等權利方面的發展

[12]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論人的工作》通諭:讓婦女能完成符合她們本性的工作,而不受歧  視和排斥,同時尊重她們對家庭的期望,以及她們與男性一齊對社會福利能有貢獻的角色。勞   工的架構不要為了婦女的進步,而叫她們放棄本性的事,犧性她們在家庭身為母親的無法取代   的角色。
[13]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婦女有擔任公職的權利。
[14]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家庭團體》勸諭:婦女在家庭裡的工作,有無法替代的價值和應受   到重視。

[15]  1971教宗保祿六世《八十週年》公函: 婦女在家庭及社會內有其不可取代的位置。
[16] 1981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論人的工作》通諭: 母職是女性特有的使命,照顧並教育子女造   就社會未來的主人翁,故應對母親的職務,給予社會性的重新評價。   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婦女尊嚴與聖召》牧函: 母職是與女人的個人構造和個人的奉獻幅   度相連。母職牽涉到與生命奧秘的特別融通,男人即使他分擔父母之職,但永遠停留在懷孕過   程及嬰兒出生的「外邊」,在「創造」的光照下,母親從起初就接受並愛護她胎中懷著的嬰兒,   視若完整的人。一般人認為女人比男人更能關注別人,而母職更加發揮這種傾向。嬰兒的教養,   就整體而言,必須包括父母雙方的貢獻,然而母親的貢獻對一個新人個性成長的基礎是有決定   性的有些婦女為天國的緣故守貞,以屬靈的方式滿全母職。
[17] 1988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婦女尊嚴與聖召》牧函:在天主的永恆計劃中,女人是在人的受造  中,愛的常則在她內首先生根。正如梵二大公會議說:「唯有人是天主為人的本身而喜愛的受造  物。故人類唯有衷誠地捨己為人,始能達到圓滿。」唯有對他人有愛心,女人纔能找到自己。以  愛還愛被實踐和表達於婦女在教會內和社會上的許多「職責」中。科技的進步也能導致人性中最  主要的感性的漸漸失落。我們的時代更期待專屬婦女「天賦」的彰顯,使人在任何情況下保持人  性最高貴的情操。

[18] 蘿特著,楊克勤、梁淑貞譯,《性別主義與言說上帝》,道風書社,(2004212-232

[19] 自由主義假設一個公平的社會秩序賦予所有人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預言提到聖靈的恩賜是公平   的臨到男性和女性;浪漫是指女性的捨己和培育他人的本質。
[20] 反對父權神學;宣稱女性在創造中與男性的平等性及要求女性可參與神學教育、教導和事奉。
[21] 新尼加宣言:「我們的事業能否迅速成功當取決於一些熱心的不知疲倦的男女傾注努力,以傾  覆對講壇的獨攬,並為了保障婦女在各種行業、專業和商業上與男性有共同參與。」

[22]  ˙教會持久的傳承 :天主教會從來沒有認為司鐸或主教的晉升禮,可以有效的頒授給婦女
   ˙基督的態度 :耶穌基督沒有召叫任何婦女參加十二宗徒的行列
   ˙宗徒們的作法 :宗徒團體對於婦女,保持了耶穌的態度
   ˙耶穌與宗徒們作法的恒久價值 :教會今天是否可以把耶穌和宗徒們的這種作法,這種一直傳     到我們現代當作準則的作法,予以更改呢?
   ˙從基督的奧秘看公務司鐸職 :在提出了教會的規範和其基礎以後,提出神學反省所發現的, 聖秩聖事本質與基督奧秘的特殊關係,以及只有男性被召領受鐸品的事實,更有助於澄清教 會的這一規定
   ˙從教會奧秘看公務司鐸職 :聖事的神學問題,尤其是如我們現在所談的有關公務司鐸職的問
     題,除了靠啟示外,無法解答。

[23] 因為基督創立聖體聖事時,以此顯明的方式把它與宗徒們的司祭職服務聯結一起,合理的結   論是他願意以此來表達男人和女人,什麼是「男性」和什麼是「女性」之間的關係。它是天主   所願意在創世奧祕和救贖奧祕中的關係。總之,聖體聖事表達新郎基督對新娘教會的救贖行動。   這是清楚和不含糊的事實,當聖體聖事的聖事職務由男人來執行時,司鐸在聖體聖事中是以「基   督本人」的身分施行。

[24]  文件「再次肯定婦女在教會和世界中不可替代的角色」,卻又提到「儘管某種女權主義的言詞注重『為我們』的需求,然而婦女內心深處的善良本性,使她們在生活中引導並協助他人成長」

[25] 「第一個傾向非常強調女性的隸屬身份地位。由於這種居於附屬的身份地位,女性如果想要和男性平起平坐,就必須站在男性的對方,與男性對立。基於這種男女兩性對立的觀念,一方的身份地位角色的確立必然是建立在另一方的損失吃虧之上。」(公教報‧普世教會第3109期梵蒂岡電台訊 http://kkp.catholic.org.hk/gl/gl3155.htm)

[26] 「為了避免這樣的對立,於是產生了第二個傾向。這第二個傾向的目標就是消除兩性之間的差異。他們身體上的差異,也就是所謂的性別,就被縮減到最微小的程度,甚至認為性別只不過是社會文化的產物和觀點。這種傾向對性別避而不見,只看到一群人類而已。於是產生了對由父母雙親兩性組成的家庭的抗議,對同性關係和異性關係一視同仁等等觀念。」(公教報‧普世教會第3109期梵蒂岡電台訊 http://kkp.catholic.org.hk/gl/gl3155.htm)

[27] 指女權主義理論破壞了傳統的家庭觀念,且造成一股接受同性婚姻的思潮。婦女應被尊重及在   工作領域中給與平等的權利,但須認清和著重性別之間的差異。(亞社中文網新聞刊登日期:   2004.08.26http://china.ucanews.com/2004/08/26/PR6672/

[28] 例如:天主教國家菲律賓的國會議員里莎.翁蒂韋羅斯-巴拉克爾(Risa Hontiveros-Baraquel)演   說稱,要求議員反省教廷文獻。她對天亞社說,她已經邀請主教團主席費爾南多.卡帕爾拉  Fernando Capalla)總主教與國內的女權組織成員對話。(天亞社中文網新聞刊登日期: 2004.08.26   http://china.ucanews.com/2004/08/26/PR6672/)

[29] 例如:亞洲主教團協會教友委員會執行秘書維珍尼亞.薩爾達尼亞(Virginia Saldanha)對於由教   廷信理部部長若瑟.拉辛格(Joseph Ratzinger)樞機最近發表的《致全球天主教主教論教會內和   世界中男女的合作》竟然附加在工作檔反省部分,感到驚訝。(梵蒂岡廣播電台官方網站新聞刊   登日期: 2004.08.30)也包括一些批抨的回應文章:爭取天主教人士教會權力協會共同創立人與理   事長李納司威德勒(Leonard Swidler)教授的男人對男人;馬慧儀的《回應天主教教廷梵蒂岡   於七月三十日公開一封致各主教的信函》;黃慧賢的《回應〈致全球天主教主教論教會內和世界   中的男女合作〉的性別觀念》及葉麗珊的《特權下受傷的女性尊嚴》等等。(台灣天主教胚芽婦女關懷協會通訊第廿期回應文章關於教廷論男人女人合作之文件)

[30] 「就是重新揭示聖經背後是一個怎樣的世界。特別注意古以色列人父權社會制度下的婦女地位和  角色,重新把婦女的從屬地位誠實地、無保留地呈現出來列出負面觀念的目的是要告訴今日  的讀者聖經當日是以不公平的地位/角度寫成,今天讀者不要把這些低視婦女的觀念再帶進解  釋中,而是要把這些低視婦女的解釋丟棄。。」(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釋)  http://book.edzx.com/Html/Book/1/1143/17949.html

[31] 就是再研究一些關於婦女的字眼,尤其是對婦女含有歧視的字眼,看看是否有新的發現和意義。  (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 )  http://book.edzx.com/Html/Book/1/1143/17949.html

[32] 「這也是一種化解父權的詮釋。這是屬於後設批判的原則(meta-critical principle)。就是說必  須按著今日無性別歧視和男女平等的經驗下來重新看聖經。」(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  學詮釋) http://book.edzx.com/Html/Book/1/1143/17949.html

[33] 「把許多聖經中低視婦女的經文選出來和把這些經文的解釋丟棄似乎有意貶值了某些經文,直接  影響聖經的權威。聖經有其特定的處境,記述了當中發生的事情,為的是要讓讀者認識神如何  這件事,應該是從這個角度去詮釋,而不是按爭取男女平等的角度去詮釋。」(福音書庫  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釋) http://book.edzx.com/Html/Book/1/1143/17949.html

[34] 「把許多聖經中隱藏的婦女的偉大功勞詮釋出來當然是好的,但是不要本末倒置,過份偏面的詮  釋這件事的某個人,因為該段經文原本的用意或者是要把某個神揀選的男人如何經歷和認識  神。」(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釋)  
[35] 「重新尋找和編寫某些用字的意義必須按照正確的方法和途徑去進行,不可為了達到某一目的而  造成偏差。」(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釋)

[36] 「以化解父權的方法來看聖經是否就因此把許多聖經的實事丟棄呢?是否當時作者是抱著大男   人主義寫聖經呢?相信聖經的目的是要人認識神而不是化解父權的意義。以無性別歧視的態度   來閱讀聖經固然是好,但必須問這態度能否真正獲得聖經的真理?軟弱的人又是否能完全地以   此態度詮釋聖經?」(福音書庫社會批判理論 婦女神學詮釋)  
[37] 1994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婦女:和平的導師》通諭:在我們今天的時代裡,婦女己經在這個   方向跨出了意義深遠的一步。她們也在文化、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種種方面,當然也在家庭   生活方面,都有了出色的自我表達。這旅程一直是艱難而複雜的,偶而也不免於錯誤,但基本   上是頗有進展的。儘管在世界上的不同地區,由於種種阻礙,婦女們仍舊未能按照她特有的尊   嚴被承認,受到重視和尊敬,以致這奮鬥的旅程尚未完成。在締造和平的工作中,絕不可以忽   略對婦女的人格尊嚴承認並加以促進的努力,因為正是她們蒙召在教導和平的工作上承擔著無
   可取代的任務。為此,我熱切地請求每一個人,都能反省婦女的角色在家庭及社會中的極端重   要性,也留神諦聽她們在語言、行為中所表達的對和平的渴望;而在最最悲慘的時刻,她們則   以深沉的憂傷,默默而有力地流露出此一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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