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臺戲
第三場 打工生涯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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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小女孩要出去「打工」了,
但她卻能見證香港卅多年來在社會或經濟發展上的變遷和興衰……
工廠妹萬歲
工作對我來說它的目的只是為了賺錢而已,打從十二歲那年的寒假後,還剩餘半年便小學畢業的我,便開始要去工廠“打工”幫補家計了。當時我並沒有什麼埋怨或不甘願,因為那個年代低下階層的女孩子都是這樣的,而我亦早已有了心理準備。香港的七八十年代是工業起飛的年代,尤其是製衣和電子業更是非常蓬勃。我便是其中的車衣女工,針織、毛衫、牛仔、恤衫等工廠我都待過,也頗能賺錢,就這樣我做了十三年的製衣工人。還有,以前放學回家做完功課後都要幫媽媽車鞋,我曾打趣說:“我還未會走路,便已經懂得用衣車!”
雖說當工廠妹需要體力勞動,會較辛苦,幸好一般製衣工序都是分科處理的流水作業,每個工友只要專注自己負責的程序,甚少需要與別人合作。而且薪酬是多勞多得的,即所謂的“件工制”,即使多人負責一個部門,也只是要求自己勤力便可以。而工友們雖也會喜歡三五成群,但很少會出現像打寫字樓工的什麼辦公室政治。我們這些藍領一族的情感表達又多是直率的愛惡分明,基本上很好相處的。對於一個十來歲沒什麼人生經驗,又怕跟別人接觸的我,那是非常合適的工作崗位。我一直十分喜歡在工廠工作,更以身為製衣業一分子而引以為榮,所以從沒有想過要轉行。
與此同時,我也開始了返夜校的生涯,那不是為了唸書後能有什麼好前途,也不是要補償“無書讀”的缺失,甚至不一定要唸完,那純粹是覺得想要唸書,亦想要享受課堂的氣氛。那段期間其實是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因母親認為女孩子並不需要唸太多書,只要多賺幾年錢,待弟弟“出身”便嫁人去;有些長輩甚至說孩子唸書多會不孝順。所以原來五年的夜中學課程,我斷斷續續的用了九年時間才完成。我卻很佩服自己在沒有求學動機和長輩的歪理下,終於可以中學畢業了。
我盡量在工作和讀書中找尋滿足感和樂趣,不過我多次的問自己那只是對自己的一種安慰嗎?或我真的喜歡這樣辛苦的生活嗎?到七老八十時,我還要抖著身子的車衣或返夜校嗎?後來,到我弟弟中學畢業,開始工作了,我這個工廠妹經歷了兩次未曾深愛已無情的戀情,始終我還是嫁不出去,還是繼續原來的生活,日間上班;晚間上課。
就在我漫無目標的「返工」、「返學」中,在1978年的聖誕日,夜校老師邀請我參加教會的佈道會,就這樣我遇見了主耶穌。於是,我對生活有了新的定位:工作是為了生計;唸書是為了興趣,而兩者卻同樣成了我靈命得栽培的好機會。當時,我工作和唸書的地方都有教會弟兄姊妹,我們定時有靈修、祈禱、分享、愛筵和福音小組等,大家一起追求主和傳福音,彷彿就是活在一個復興的光景中,好不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