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 星期六

我這臺戲--打工生涯原是...


我這臺戲

第三場  打工生涯原是...
(第一頁


這個小女孩要出去「打工」了,
但她卻能見證香港卅多年來在社會或經濟發展上的變遷和興衰……





工廠妹萬歲

工作對我來說它的目的只是為了賺錢而已,打從十二歲那年的寒假後,還剩餘半年便小學畢業的我便開始要去工廠打工幫補家計了。當時我並沒有什麼埋怨或不甘願,因為那個年代低下階層的女孩子都是這樣的,而我亦早已有了心理準備。香港的七八十年代是工業起飛的年代,尤其是製衣和電子業更是非常蓬勃。我便是其中的車衣女工針織、毛衫牛仔、恤衫等工廠我都待過,也頗能賺錢,就這樣我做了十三年的製衣工人還有,以前放學回家做完功課後都要幫媽媽車鞋,我曾打趣說:我還未會走路便已經懂得用衣車!


雖說當工廠妹需要體力勞動會較辛苦,幸好一般製衣工序是分科處理的流水作業,每個工友只要專注自己負責的程序,甚少需要與別人合作。而且薪酬是多勞多得的,即所謂的件工制,即使多人負責一個部門,也只是要求自己勤力便可以。工友雖也會喜歡三五成群,但很少會出現像打寫字樓工的什麼辦公室政治。們這些藍領一族的情感表達又多是直率的愛惡分明,基本上很好相處的。對於一個十來歲沒什麼人生經驗,又怕跟別人接觸的我,那是非常合適的工作崗位。我一直十分喜歡在工廠工作,更以身為製衣業一分子而引以為榮,所以從沒有想過要轉行。


與此同時,我也開始了返夜校的生涯,那不是為了唸書後能有什麼好前途,也不是要補償無書讀的缺失甚至不一定要唸完,那純粹是覺得想要唸書,亦想要享受課堂的氣氛。那段期間其實是得不到家人的支持,因母親認為女孩子並不需要唸太多書,只要多賺幾年錢,待弟弟出身便嫁去;有些長輩甚至說孩子唸書多會不孝順。所以原來五年的中學課程,我斷斷續續的用了九年時間才完成。我卻很佩服自己在沒有求學動機和長輩的歪理下,終於可以中學畢業了。


我盡量在工作和讀書中找尋滿足感和樂趣,不過我多次的問自己那只是對自己的一種安慰?我真的喜歡這樣辛苦的生活嗎?到七老八十時,我還要抖著身子的車衣或返夜校嗎?後來,到我弟弟中學畢業開始工作了我這個工廠妹經歷了兩次未曾深愛已無情的戀情,始終我還是嫁不出去,還是繼續原來的生活日間上班;晚間上課


就在我漫無目標的「返工」、「返學」中,在1978年的聖誕日夜校老師邀請我參加教會的佈道會,就這樣我遇見了主耶穌。於是,我對生活有了新的定位:工作是為了生計;唸書是為了興趣,而兩者卻同樣成了我靈命得栽培的好機會。當時,我工作和唸書的地方都有教會弟兄姊妹,我們定時有靈修、祈禱、分享、愛筵和福音小組等,大家一起追求主和傳福音,彷彿就是活在一個復興的光景中,好不滿足。




***轉載或引用請列明出處

此文章同時發表於:https://blog.xuite.net/fanfawn/hkblog/586023083


2018年9月16日 星期日

我這臺戲--小時候


我這臺戲


第二場  小時候


     抱歉
       因為以下出場的不是一個天真瀾漫、
     或可愛無憂的小女孩……




……是我小時候

我的童年記憶是頗空白的,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患有自閉症,我卻知道我的童年甚是孤獨而沒有太多的回憶。小時候我們一家人住在山邊的木屋區,但在我腦海裏,除了怕風避雨、走火警的場面外,卻沒有半刻與其他小朋友成群結隊在山頭玩耍流連的片段,那時我好像是沒有什麼朋友似的。


到了上小學的階段也不跟同學走在一起,每逢小息的時候都只會自己玩或躲在一角喝維他奶。雖然我是這樣似有還無的出現在家人、師長或同學面前,他們也好像不大察覺我的存在,我卻曾經有過兩次轟動一時的表演,把大人們弄得團團轉的。


第一次表演就是我在家中演出的一場「飛身插玻璃」,當時大概還唸幼稚園吧!我在家中不知為什麼會爬到一個大概有三四尺高的大水缸上面,也不知怎樣把玻璃瓶掉在地上給打破了,然後自己也站不穩,便從大水缸上掉下來撲在玻璃碎片上。於是,全身被割傷流血,有差不多十處傷口需要縫針,那些疤痕到現在還留在身體上,幸好都是在小腹、手腳位置,若在面部便要破相了。其中一些細節已經記不起來,怎至是誰抱我到醫院也不大清楚,是爸爸、媽媽還是鄰居?只記得當我望向那個抱著我的那個人時,眼睛總給他身後的光射著,所以看不清他的面貌。那些光又是甚麼光?是街燈還是……


另一次是大概小學二年級時候那時我家裏很窮,媽媽一向不大會給我什麼零用錢的,所以我便間中偷家裏的錢。終於這偷錢的行為被媽媽抓住了,在捱打中我推說是學校高年級的同學要我偷錢給他。接下來,媽媽帶著我向校長投訴,然後我跟著校長大費周章的到所有高年級課室去認人,最後我裝作極度害怕而不敢供出主謀似的,這事便不了了之。看吧!我真是會演的。之後,我仍舊繼續偷錢,而且越偷越熟練聰明,也沒有再讓媽媽發覺,一直到我自己能賺錢為止。


後來因為搬家,我轉到另一所小學就讀。那時不知是老師們想改變我的孤僻,還是我真的擁有什麼天資才藝,就是詩歌班、節奏樂隊、中國舞蹈組、千人操隊、田徑隊,甚至連糾察隊都先後選上我。我也盡量投入配合,這些活動令我變得很忙、很活躍、也很讓老師們疼愛,可惜並未能改變我的性格,我還是沒有跟任何同學或組員成為好朋友,小息時候我還是一個人喝自己的維他奶。我想我的拿手好戲就是會演,還可以自編自導,可是話戲組的老師就是沒有注意到我,多可惜!


在這個階段也有兩件事讓我十分難忘,記得我參加節奏樂隊的初期是負責打搖鼓的,但在一次訓練課堂中,我把搖鼓打破了之後我便改玩三角鈴,可能老師認為就算我再如何力大,也打不斷鐵三角!大概十年後,適逢學校的校慶,我回校一趟,發現那個被我打破的搖鼓竟仍放在樂器櫃裡。到底這些年來是沒人收拾樂器櫃,還是捨不得丟掉?好吧!也許是特別留下來給我懷舊懷舊的!


我小六畢的那年,也就是1973年,那年是香港文憑教師薪酬運動進行得最如火如荼的一年,小小的我經了這次香港教育史上鬧得轟轟烈烈的社會運動。因為教師罷課,不能參加校際朗比賽,我與同學們辛練習了多月的努力白費了,那可是我以學生身份參與的最後一次活動呢!後來,連升中試差點也不能開考,同學們在整個升中試階都是考得忐忑不安。當時只知道老師們的行動是為了爭取加薪,我卻因為所受到的影而感到不滿的,也令我日後對琳琳種種的社會運動多取負面的看法。


此外,長大後,我發現有一個不常聯絡,但每隔一段時間總會見一見面的人,她就是我的一個小學同學,小學最後的兩年她都是跟我一起坐的。她可以說是我小時候唯一交上的朋友,我們的友誼一直維持到現在,只是當時我並不知道。




***轉載或引用請列明出處

此文章同時發表於http://blog.xuite.net/fanfawn/hkblog/585380391











2018年9月1日 星期六

我這臺戲--遇見了耶穌


我這臺戲

第一場  遇見了耶穌


重生得救是人生中最最最
最重要的事,所以一定要先出臺……



從空虛到滿足

記得小學時的學校是聖公會辦的,每天早會校長總會用些時間講耶穌或祈禱之類;間中會送我們到附近教堂聚會;當然上聖經課是指定動作,但當時的我還是拒絕當基督徒,年紀輕輕便對耶穌說:「好吧我知道祢是真神,但祢就繼續做祢的神我就做我的人,祢不用理我我若真的要下地獄,就下吧!」


因為家境問題,學還未畢業便要到工廠打工,小孩子該有的天真瀾漫、無憂無慮都在我身上消失了,又因為要「生性」,便要強迫自己長大。凡事要靠自己解決,日常生活瑣事要自己安排,日子有功,我變得更堅強獨立,所以,我沒有什麼童年。往後就是日間工作、晚上讀書、平時則待在青少年中心參與活動,還加入了一個話劇團等、民歌隊等,節目總是排得密密麻麻的,好不充實!那時,生活圈子擴大了;見識也廣了;人也好像變得活躍了;然而,那不過是忙碌得以為充實吧!又因為孤僻和內向,雖然接到許多人,卻始終交不到好朋友。我的日子過得不甚快樂,覺得生命十分空虛。


而我對人生的種種問題,就如:我的人生要怎樣過?努力打工賺錢?用功讀書併會考?找個好男人結婚生子……無論是我所認識的人,或我所看的書本,都解答不了。我心中的納悶,就算是唱歌演戲得到的掌聲;「拍拖」的甜蜜也驅散不去。於是,最佳的自我解脫方法就是發白日夢,這可以讓我暫時抽離於現實的煩惱,到自己喜歡的幻想世界中活一陣子。誰知,這反而讓我感到更加孤獨和空虛,空虛得像幽靈一般,整個人飄飄浮的,腳踏不到實地,那種感覺難受極了!我該怎麼辦?


有一天,我突然哭了,從不會哭的我,不知怎麼哭了,而且還是在工作間哭起來,把周遭的工友嚇得不知所措。當眼淚流過後,我聽到一個很清晰而祥和的聲音對我說:「妳信耶穌吧!信耶穌妳才會快樂!做人才有意思!」從此,那聲音的語調;那番說話的內容便一直留在我心裏。


數年後,就在1978年的聖誕節,我被夜校老師邀請去參加福音聚會。我當時是懷著期待已久的心情去到教會,因為我也想看看福音是否真的能解決我的種種問題;能否讓我不再活得空虛像幽靈一樣!記得在聚會中聽到耶穌釘十字架的過程時,彷彿真的看見主為我被鞭打、釘死的畫面,當時我暗暗的哭了,那是我有記憶以來第二次的哭。我是誰?祂為什麼要為我受那樣的苦?


原來我不快樂是因為我沒有主,我沒有主是因為我有罪,而主就這樣擔當了我的罪。我終於懂了,我是可以擁有那分被重視和眷愛的幸福。那一刻,我彷彿看到自己過去所犯的一些罪,那些罪真的好像一條很粗很粗的繩子,緊緊的綑綁著我,使我動彈不得「主阿!救我!就這樣我決志了,當下就感到如大石般壓在背上的罪擔完全赦下了,我感到一前所未有的輕鬆和暢快,那年的聖誕節我信主了


後來我學習到有關天堂、地獄的課題,了解到原來地獄裡那個空間有不滅的火烤人;有不死的蟲咬人;又有罪大惡極而死不悔的人在身邊;最可怕的是那個被稱為叛逆的、說謊話者之父的、離間人的、使人受苦的、犯罪的、那惡者……魔鬼都在那裡!回想小學時不肯信主赴地獄的年少無知,真替自己捏一把冷汗。地獄可不是鬧著玩的地方,那本來是為魔鬼和那些追隨牠的犯罪天使而設的,人卻是要當海陸空總司令,要作王的。俗語說得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闖進來!」這真是無知啊!


耶穌後,我的生命有了很大的改變,最明顯的是我不再介意自己的童年和學會體諒父母;我亦不需要依靠許多活動節目來充塞時間;更不需要藉著那個幻想世界來填補我心靈的空虛。我從聖經、聚會的訊息和自己的經歷中知道了真正的人生意思,那個聲音果然沒有欺騙我。每天我能以享受神的恩愛,與祂牽手同行;接受祂對我的十全保護,使我能面對艱難;還有祂隨時聽我的禱告;更重要的是神對我的計劃和託付,人生有了指標,曉得為何而活或如何去活。同時,主改變了我的性情,使我這個本來孤僻又不愛表達的人,成為一個肯去接觸人群和願意分享自己的基督徒。現在我可以在主耶穌裏認真踏實的做人,這感覺真好!




***轉載或引用請列明出處
此文章同時發表於:http://blog.xuite.net/fanfawn/hkblog/585287160




2018年8月28日 星期二

我這臺戲--序言


我這

 



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及天使觀看。」《聖經.歌林多前書四章九節》


〈我這臺戲〉靈感是來自上述的經節。而中國俗語說人生如戲,又說戲如人生,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場景和劇本,問題是我們會怎樣去演繹。尤其是我們不是活著沒有指望而等候沉淪的不信者;我們乃是享受著神廿四小時同在,並持定主在今生和來世對我們確實的應許,勇於在世人及靈界面前為祂作見證的基督徒。我們整個人生中的每一個重要部分,就如一臺戲中的關鍵片段,都是極具意義和值得回味的至於我這一臺是好戲還是爛戲,便要由那"細察的"來作最後評定。


那我該用怎樣的形式將我這一臺戲來呈現?難道我要編寫一個劇本?或要寫一本小說?還是寫一則傳記對我來說這些都太複雜,我又不想如流水帳般寫故事,這太悶人吧!也許像在戲中揀選一些較有看頭的片段般來呈現我成長中的某些部分,而每一個部分就是一個主題,這樣的表達比較可取。所以當閱讀每一個主題時就有如在看一場戲一樣,應該有這樣的效果吧!


那我該揀選那項主題?個人成長、尋找自我際關係、職場經歷這些可引出我人生中幾個不同階段和範疇的成長過程。此外,還得加上童年和愛情的原素,當然不可少的是我的得救見證、人生異象等。其實單憑這些並不足以詳述我這臺戲,我也不算是個好的"寫手",也許戲看完了還是看不夠主角的全貌。




***轉載或引用請列明出處
此文章同時發表於:http://blog.xuite.net/fanfawn/hkblog/585254459

2018年7月26日 星期四

阿麑的文章:好書-- 吳羅瑜著《是非黑白》


好書好書


《是非黑白》吳羅瑜


《是非黑白》是由吳羅瑜女士將十篇論文輯集而成,論及今日基督徒與倫理問題的作品。吳女士以「基督教倫理的本質」、「舊約倫理的疑難」及「基督徒生活的倫理」這三個專題引導讀者來探討基督徒的倫理問題,其中包括一些最基本的原則、舊約的疑難及日常的例子等,在同一個主題上,透過不同筆者分享他的經驗或研究,從而提供給讀者較多面而立體的資料來看這些專題。


基督教倫理的本質
首先談論基督教倫理的本質,蔡元雲醫生在〈基督教倫理的特色〉一文中指出基督教倫理的來源是這位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所以人的活動要配合神的旨意,這是一套啟示的倫理;而基督教倫理的領域是超越行為以至進到動機的生活、是超越時間以至進到永恆的價值觀和是超越身心以至進到靈界的需要,這是一套全面的倫理;基督教倫理的內容則是強調責任和關懷社會的,這是一套愛的倫理。他還引用主耶穌的說話:「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要愛人如己……」(聖經‧馬太福音廿二37-40)作為基督教倫理的總綱。

還有,卡爾.亨利(Carl F. H. Henry)博士在〈基督徒的個人倫理〉一文中指出基督教倫理正受到現代人的自我標準所挑戰,基督徒也像世人一樣陷在道德淪亡中。因此,他重申我們所傳揚的是一個能以改變生命的福音;又警告那些容讓罪的教會;更語重心長的闢述神對我們的愛,正是這分愛使我們願意放下自己,去遵行神的旨意,以至我們能擁有聖靈所結的果子,活出基督徒獨有的美德,這樣我們便會越來越像主耶穌了。

此外,馬鴻昌博士在〈基督徒、教會與社會〉一文中指出基督徒個人倫理與教會倫理的關係,從而引申教會與社會的關係。他特別要澄清兩個因素:其一是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倫理原則的區別,尤其是在信、望、愛三方面原則上的差距。其二是現代與過去環境的相異,就如農業社會與工業社會和個人倫理與群體倫理的關係等。他並提出一些建議盼望基督徒能將信、望、愛的倫理原則應用到教會和社會的團體中。

我十分欣賞蔡醫生對基督教倫理特色的概括介紹,基督教倫理確實不應該光是讓基督徒傳講、研究或羡慕的理論,它是要基督徒付代價去實踐,然後能以讓人觀看而驚訝和體會而感動。只是,我們該如何活出這些特色呢?卡爾.亨利博士補足了在這方面的需要,使讀者曉得實行的動力來源是神。不錯,聖經說:「總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顯大,因我活著就是基督」(腓立比書一20-21)所以基督教倫理的唯一出路就是基督徒要認真的活在神的愛中,不斷被祂變化和模造,最終能成為一個貫徹持守神所交付有關道德倫理準則的人。至於馬博士所說的就是基督徒在這世上的任務,也正是他們的使命。我想現代的基督徒並不缺乏「知」這些道理的渠道,乃是沒有決心「行」出來,就算有決心要去「行」,卻會感到沒有能力吧!因為他們總愛靠自己的聰明才幹,而不肯謙卑倚靠神。


舊約倫理的疑難
接下來要論及舊約倫理的疑難,威廉.格連(William Brenton Greene, Jr.)博士在〈舊約的倫理〉一文中釋述了一般人反對舊約倫理的誤解,使讀者明瞭舊約聖經的作者是如何描劃神的,那個年代的語言、思想型態等是如何影響他們的表達;他亦釐清了神對人的道德要求並未因時代改變而有所偏差,無論是舊約或新約時期,神的道德標準都是一樣的;同時也釐清了詩篇中運用寫詩的創作技巧,故不可把當中有關詩人對神、對人或對事物的感覺或情緒發洩一概當作真相般看待;他並重申神的主權、公正、理性、憐憫和善行等,來說明在舊約時期神吩咐以色列人對敵人執行某些滅絕政策上的合理性;而舊約聖經中,神以從者有獎、不從者罰的利誘嘉許方法來推薦和實行祂的要求,這是正確的、適宜的和具鼓勵性的措施,使當時的人被激發去學習順服神和建立良好的德行;他又指出舊約聖經中的猶太人是神獨特的子民,是作為神在地上的特別代表,但這並不表示祂不會透過他們把福氣帶給所有的人,也不表示祂不愛所有的人,更不表示祂不公正的對待所有罪人;他證明在舊約中有對神位格的強調、對神聖潔的強調、對人位格的強調、對邪惡切實的看法、道德生命的內在性、信心為順服的根源、洋溢未來的指望、把救贖和當中的道德新生看做全世界的事、倫理的漸進性、充滿人道和愛的精神等,這些都表明新舊約之間並不存在教訓的矛盾和道德上的抵觸。

此外,鄺炳釗博士和馮蔭坤博士在〈三個難解的舊約倫理問題〉一文中解答了三個舊約中最令人迷惑的難題:多妻制、滅絕敵人和亂倫。兩人分析舊約人物多妻的原因、結果和實況,並強調聖經沒有表明贊同多妻的原因,反而記載了多妻的痛苦結果,事實上當時絕大部分人的婚姻都是一夫一妻的;他們同時也分析了舊約中有關以色列人滅絕敵人的背景、界限和原因,這都是以色列人遵照神所吩咐而行的,而神的命令是有範圍或界限的,那些神指定要滅絕的都是罪大惡極的、是會讓神的選民以色列人被污染的,所以絕不會不分青紅皂白的濫殺無辜;至於亂倫的事,那些事記載在聖經裡並不表示神贊同亂倫,相反祂要以色列人禁戒不作。所以他們寄語讀者看舊約聖經時不能斷章取義,反要以所記載的事為前車之鑑和逐步深入研究,才能通曉舊約聖經的整體性、忠實性和漸進性。

上述兩篇文章確能對解答舊約倫理的疑難起了作用,其中某些疑難是我從來沒有想過的,也未曾有人與我討論過,那些都不是我的問題,我就當作是一種見識。不過,我想人果然都是虛謊的,他們為了自己不明白的和誤解的去質疑神的道德判斷;又以自己的標準來衡量舊約聖經的倫理標準。說穿了還是「心」的問題,一個良心無虧、信心無偽又清心無過的人是不會輕易被這些所謂疑難影響跟隨神的決心。那些對舊約倫理問題的關切是竭力尋求神?還是旨在攻擊聖經或不懷好意?總之不要被這些疑難牽著鼻子走才對。也有某些疑難是我過往看舊約聖經時遇到的問題,當時透過教會弟兄姊妹的講解和自己查考解經書,總算明白過來,但我更多是直接的問神,而神總會指教我的,祂總不會讓祂的聖言被人誤解的。


基督徒生活的倫理
最後要談論到基督徒生活的倫理,許道良博士在〈處境倫理主義簡介與批評〉一文中介紹了處境倫理主義的背景,讓讀者知道它是如何受二十世紀的實存主義(Existentialism)、新正統神學(Neo-orthodoxy)和世俗化神學(Secular Theology)等神學潮流所影響;他亦提出其中的四大前提及六個命題,前者為:實效性(Pragmatism)、相對性(Relativism)、獨斷性(Positivism)和重人性(Personalism)等。後者則為:每樣事情都以愛來權衡其價值、愛從此取代了律法、愛與公平是同樣的概念、愛與喜歡不可混為一談、可採用任何步驟達到愛的目的和愛的抉擇是受處境所指引等;同時並指出處境倫理主義的貢獻和弱點,前者為:對嚴守律法者的提醒;關心倫理抉擇對人的影響;企圖將神學與倫理打成一片和使用一般人都能明白的語言等。後者則為:對神的觀念太含糊、對人採取太樂觀的態度、太強調愛反而忽略了愛的內容、沒有分辨禮儀上的規例與道德上的律法、將基督教或聖經的標準降低以迎合時代的潮流與傾向和忽略達到目的的方法等。他的結論是當人在神的旨意中行走就是他最能夠活出他生存的目的與意義。

其次,余達心博士在〈死刑〉一文中嘗試從人文(Humanity)和聖經兩個角度來看死刑。在人文角度方面,他認為反對死刑的理由乃基於相信人性本身是善良的;並指出死刑在人的極限內,是一種絕對的判決,否定了生存的價值;我們可以為社會秩序的緣故去執行死刑是基於社會的敗壞與暴行的嚴重性及普遍性;而死囚的罪行可能與當時的社會意識有密切關係;死刑的存在對市民極可能是一種不良的提示作用和死刑可能使無辜者枉死而無法挽回。在聖經角度來看,他提出一個不服在神權柄下的社會到底有沒有資格去坐在神審判的位置上作絕對的審判?一個支持死刑的人到底有沒有絕對的遵守摩西的律法?那對於耶穌論及律法的片段有什麼意見?他又說明我們不能以執行死刑來除去當中的罪或藉以消解神的震怒;並表明十字架的意義:是神絕對的審判與刑罰,但也是神無條件的赦免、救贖及醫治,是一個以愛為依歸的刑罰。總的來說,就人的情理和聖經的教訓,廢除死刑是值得我們慎重思考的課題。

再者,周永健博士在〈基督徒對死刑的看法〉一文中探討了七十年代中期香港社會與死刑的問題與一般贊成及反對死刑的理由,對於當時社會所持這兩方面的意見,都顯得各有理據。然後,他也引用聖經的教訓使讀者除了考慮社會倫理因素外,也要曉得聖經在這個問題上是如何教導的。就如在摩西的律法與死刑這點,那時是容許執行死刑,更明文規定是怎樣的案情才會判刑,只是舊約的條例在現今是不能全部應用的;至於挪亞的約這點,之前神保護了殺人的該隱,卻用洪水毀滅了挪亞那一代的人,只救了挪亞一家,還與他立約。同時,神亦立了一個原則:「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象造的。」(創世記九6);再看新約的教訓,「在上有權柄的人,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羅馬書十三1)說明我們該尊重政府的法律。所以,死刑是可以執行,但應該由政府官員去執法。

還有,蔡元雲醫生在〈現代性倫理問題〉一文中指出性並不是單指男女間的肉體關係,還涉及人的性格、兩性的角色、社交、戀愛、婚姻、家庭生活等。他申明性的正面意義:性是神的傑作、性使人類繁殖後代、性象徵夫婦間無保留的委身及完全的結合、性是兩性間有力的溝通媒介、性帶給人身心的享受等。但一般人總把性看成難以啟齒的禁忌,每以壓抑、自瀆、解放、昇華等方式解決性慾問題。他提供了兩個聖經教導使讀者作為處理情慾問題的指引,就是禁止或嫁娶。保羅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歌林多前書七8)而面對現今社會各種形式的婚前或婚外性行為,他重申婚姻的神聖,使讀者回到婚姻的真諦,明白性最高境界是絕對的聯合,這也是婚姻於夫婦間的恆久關係。

此外,陳喜謙博士在〈基督徒事奉的倫理問題〉中帶出兩個有關的問題:其一是為什麼我們事奉神的人要注意倫理問題?這是關乎神的名聲、世人的福祉和我們將來要得的賞賜關係。其二是為什麼基督徒在事奉神的時候,會在倫理道德上出毛病呢?這是由於我們貪功好勝、缺乏信心和無知。因此,他特意就推介工作、金錢的使用、版權法、誤人公事、公開批評和傳福音的倫理等幾項事奉作出討論,提醒基督徒要更注意事奉的倫理標準,好榮耀神的名。

論到基督徒的生活倫理問題,不是以上五篇文章的內容所能涵蓋的。對我而言,所謂處境倫理主義是我看這本書才認識到的課題,實在了解不深。若單就許博士所論,便是一種將處境倫理抬高於基督教倫理之上的主義。那麼我們要變成一個口裏認自己是基督徒,心裏卻相信並實行處境倫理主義的人嗎?這種態度是絕不可取的。至於有關執行死刑的問題,余博士和周博士的論說都以反對或贊成為方向,我卻不以為然。因為應否執行死刑是關乎社會倫理或政府政策層面的事,是反映每個地方對罪和生命價值判斷的指標,可以說並沒有普世標準的,還是該尊重當時當地的法律。何況在人倫道德方面,人該為自己所作的事負責;在基督教倫理方面,我們都該相信人將要面對的永死或永生,才是基督徒要逼切關心的問題。關於性這個話題,在華人教會中真的是不好說的,看完蔡醫生的文章後,我較前更認真的看待這事,雖說性不該是我們人生的焦點,但性在我們生活上有著正面的激發和負面的破壞,這都是不容忽視的。而對我最有啟發性的要算是陳博士對基督徒事奉的提醒,我們推介事工的目標是要怎樣可以多得支持和獲得了多少支持嗎?我們在金錢的使用上會顧及這是信眾的血汗和愛心的果子,亦是屬於神的嗎?我們有權以事奉神為藉口而擅用別人的東西或侵犯別人的權益,對版權法視若無睹嗎?我們要當一個經常輕忽承諾而沒有完成所交託事工,以至誤人害事的基督徒嗎?我們在教會中作公開批評到底是對或不對?我們自己得救了,卻不肯去傳福音,或去傳一個不完整的福音(這包括悔改與跟隨的決心;對神大愛的回應和對罪的自責;以及覺悟來世的權能等),這算是一個事奉神的人應有的道德嗎?這些都是值得我們深思反醒的。


總結
當然,基督教倫理問題不僅只有這書中提及的三個範疇,但我們撫心自問,可能在其中一個範疇中的一個小題目都弄不清楚,更不用說會做好。我們非但未能為鹽為光的去影響這個世界,反而常被這世界之風吹來風去,用許多人的道理來代替神的倫理。普遍來看,現今的基督教倫理在教會中也只是在「講」的階段而已,教會無力推行,信眾也無力實行,基督徒還是要繼續的學習,盼望那不是常常學習,終久不能明白的罷!




***轉載或引用請列明出處
此文章同時發表於:http://blog.xuite.net/fanfawn/hkblog/585076905

2018年3月2日 星期五

阿麑的文章---中國基督徒的性、情、色


中國基督徒的性、情、色
(這是修讀「基督教論理學」時的一分功課,一個姊妹選擇這個題目確是有點怪怪的,說真的我自己也覺得很突破,其實我可以選擇家庭、男女角色或生死等題材,但最終還是完成了這篇論文,當中的某些見解與一般傳統的神學思想可能不一樣。但我必須重申這只是一分功課,在學術界的觀點,只要言之成理,便可拿到學分,就這樣而已。)


在中國文化裏,彷彿「性」是難以啟齒的事;「情」是維繫人倫關係的事;「色」比「性」還要糟糕,是避諱禁忌的事。而普遍華人教會也甚少在主日信息中講論此等主題,有些教會領袖甚至認為那是不潔的,不能登大雅之堂,要會眾一味的逃避;有些教會領袖不是不看重在這方面的教導,只是此等主題真的不好說。中國基督徒在這些事上都是一知半解,除了因為對自己的文化不夠認識外,對聖經的記載亦不夠通曉,加上華人社會裏性教育貧乏;同時太講求人情世故;對兩性觀念又未能與時並進。於是,「性」和「色」遂變成各人務必爭相躲避的肉慾;「情」也被看成不重法理的禍端。


中國文化中的「性」
其實,在中國文化中,「性」這個字最初出現時與現今我們認為的定義是不同的,所謂:「天命之謂性」註一 這裏的「天」是指自然界;而「性」則指人的本性,即是說人的本性是天然而有的,是屬於生物性的,可說是「天性」。當然這是特指人的天性,並非也指其他生物。又所謂:「生之謂性」註二 再深化說明人生而具有的本能,並顯示一個求生的歷程。除了這較哲理的解釋外,也有「彌爾性」註三 解作欲望。現代人卻以此為區分男女性別和等同性愛的詞語,尤其是多用於性愛方面。這個「性」字原來是正面的,現在卻變得較前負面。


中國文化中的「情」
關於「情」這個字,所謂:「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註四 又所謂:「何謂人情?喜、怒、哀、懼、愛、惡、欲七者弗學而能。」註五 說出「情」是心理上的動作,在「性」的基礎上發於自然的表現,這相等於現代人說的情緒,所以是人之常情的事。

其後,「情」又用以表達現代人的「愛」,就如:「慈」是對子女的愛;「孝」是對父母的愛;「友」是對弟妹的愛;「恭」是對兄姊的愛;「仁」是對下屬或臣民的愛;「忠」是對上級或執政者的愛;「別」是夫婦間的愛;「信」是朋友間的愛等故中國人自古以來已是一個很懂得講「情」的民族,這樣的「情」又用以維繫中國傳統社會三綱五常的倫理關係。至於現代男女愛得要生要死的「愛情」,是以「私」這個較負面字來代表,因男女彼此戀慕至「淫私」,易將兩人在社會倫理上的責任置之不理,男女會因愛慕而出走「私奔」或越軌「私訂終身」,這些都被認為是違反倫理道德的行為,對社會秩序做成破壞。

當然,夫妻間有「別」又有「私」,便是魚與熊掌,兩者兼得了。但中國人的婚姻從來就不是為愛情而設立的,反而更多是為了結姻親能擴展家族勢力;繁殖子孫達至開枝散葉;求得賢婿賢媳以為內助;把夫妻兩人從其餘的男女關係中分別出來而發展能以建立家庭的性生活等社會和性關係上功能。將兩性的愛轉化為「情」,使它合乎中國傳統社會的倫理要求,這才是理想婚姻。


中國文化中的「色」
在中國古代是用「色」字來形容現代人所說的性事,所謂:「食色性也」註六 這裏的「食」是指吃喝的行動;而這裏的「色」則指男女交合的性行為,即是說人類的吃喝和男女交合的行為均是與生俱來,合乎自然的事,「食」是為了現在生命的延續;「色」是為了繼起生命的延續,是「求生」的本能,屬於生物性的。大抵當時的「色」或說現代的「性」,自古以來在中國文化中是正面而開放的,若翻閱上古流傳下來的詩歌文獻,不難發現古人對兩性相悅的大膽描繪。就如《詩經》中的〈國風〉對民間男女相悅愛慕、幽會密約、床前話、結恩情等過程描寫得坦白熱誠,反映時人視兩性關係為直率和健康的事,是人倫關係的常事而已。一直到隋唐,「色」承兩代胡風的影響、女性地位的提升而更為開放。

宋明兩代,儒家為佛、道影響,發展成理學、道學或稱新儒學,「性」、「情」與「色」的觀念隨之而變。所謂:「仁、義、禮、智,性也。性無形影可以摸索,只是有理耳。惟情乃可得而見,惻隱、羞惡、辭讓、是非,是也。」註七 這裏便將「性」與「情」加上了道德修養的原理,硬把它們套進理學論證中。佛家超越中國的傳統以「色」字泛指這物質世界,是痛苦和罪孽的根源,應予以捨棄;道家的「色」則仍指男女性事,但他們卻以性事為神秘的,要與修煉養生之道配合。宋明理學融合兩家之言,成就一套「存天理」、「滅人欲」註八 的道理,以兩性之事為慾孽羞恥、壞人心術。這不單指床第之事,連男女於人倫之間親友鄰里的正常交往也被禁止。舉凡詩文以兩性為題材的均被視為淫詞妄語,男女之事只屬於房內的事,不宜於廳堂宣講,更枉說發以為詩為文傳於天下。自此,男女性事在中國人社會中便成為禁忌,在性觀點方面也變得比唐或以前的世代更為負面,受到過分的人倫約束和道德規範。


聖經中的「性」
身為中國人對上述的演變,也許覺得無奈,身為基督徒對聖經和教會在性這方面的教導不一致,也該更感無奈。聖經第一次提及人類性行為的記載是:「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註九 這裡同房便是說亞當與夏娃發生性行為。除此以外,聖經也記載不少人物的「同房」、「同寢」事件,就如:「亞伯蘭與夏甲同房」註十 、「羅得兩個女兒先後與他同寢」註十一 、「猶大與他的媳婦同寢」註十二 及「以利加拿與哈拿同房」註十三 等,不能盡錄。

聖經中還有更露骨的記載,就如:「我的良人他的兩手好像金管鑲嵌水蒼玉,他的身體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圍鑲嵌藍寶石,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金座上註十四 及「王女阿,你的腳在鞋中何其美好,你的大腿圓潤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作成的,你的肚臍如圓杯,不缺調和的酒,你的腰如同一堆麥子,周圍有百合花,你的兩乳好像一對小鹿,就是母鹿雙生的,你的頸項如象牙臺註十五 這些都是男女在性愛中互相欣賞、讚美對方胴體的描寫;跟著更有男女正在進行性行為中的描寫如:「你的身量好像棕樹我要上這棕樹,抓住枝子流入睡覺人的嘴中。」註十六 等,表達了愛的熱情和性的熱切。

其實,聖經的作者不單使用明喻手法來形容有關男女性器官或性接觸這門事,也有用較委婉的暗喻方式,就如:「關鎮的園、禁閉的井、封閉的泉源」註十七 及「自己池中的水、自己井裏的活水、你的泉源、你的河水」註十八 中便是以園中的水來形容女性的生殖器官;再說「路得躺在波阿斯腳旁而同蓋一被」註十九 是求愛的表現;「以撒和利百加的戲玩」註二十 是夫婦兩人親密的性接觸等,也是不能盡錄。

當然,聖經是神的約書,並不是專門記載男女性事的典籍,〈雅歌書〉的主題在於透過所羅門王與書拉密女那段良人與佳偶的愛情經歷來預表基督和教會的關係,當中的情慾性愛場面,只是直率的表達彼此愛慕的兩人活在正常情愛交流的光景中。這可說是充滿藝術性的寫作手法,閱後能使人心靈的素質有所提升;這與那些慕愛縱情的詩句、文章或故事等,容易使讀者對愛情和性愛產生錯誤觀念,使人靈性下沉的舒情肉慾文字不能同日而語。

神願意用人類生活中的性愛片段來作預表,證明神不曾把性看為不潔,否則祂該選擇別的人物取代良人與佳偶;又要以別的東西取代他倆愛情的表達;也許完全不需要利用世上的事物來作什麼明喻暗喻,去賣弄花招。若是這樣,人便無從領略神的情趣,這就不再是歌中的雅歌了。而聖經其他書卷的記載,無論那些性行為是正面的,或是負面的,這些都如實記載,沒有扭曲或美化。而且,不難看出所謂負面的並不是指性這樣東西,乃是指人存著怎樣的心態去進行性活動。總不可以看到性與罪在一起的醜惡污穢,便認定性就是罪,與其說性污染了人的靈魂,倒不如說是人犯罪污染了性。

起初是神創造了人的身體,又賦予身體各部位敏感的組織,其中因兩性有別而設計了男女不同的性器官,又卻能同樣接受性刺激而達到性滿足,這樣人便得以經歷性慾和體驗性歡愉。此外,神透過性給與人類偉大的使命,就是生養眾多。因此,性這樣東西是神所賜的禮物,其中的樂趣歡愉也是這分禮物的精彩部分。這位偉大的創造者不會也不可能將不潔或罪惡的東西安置在人的體內,令人不能割捨,卻又要求人過聖潔的生活,所以,性原本是美善的。


「性」的罪疚感
那基督徒為何會害怕情慾的事?這是因為他們不明白聖經和被錯誤的神學傳統觀念所誤導,將性等同色,害怕自己會犯上情慾的罪。眾所周知現在主導著傳統教會的所謂正統神學,其中的金科玉律大都是建基於奧古斯丁的神學理論,而非直接出於聖經。奧古斯丁固然是一位優秀的神學家,但並不表示他對各項神學範疇所下的定義都是準確無誤的。就在性這一方面,他明顯是受到自己年青時放浪縱慾的背景和罪疚感所影響,將性看為負面。其後,又有一些專注心靈,輕看肉體、排斥肉體甚或以肉體為罪的學說理論興起,性慾遂被看為邪情私慾的一種,而無知的基督徒不求證於聖經、不作謹思明辨,對所傳講與他們的此等道理照單全收,最終只有自討苦吃。

人有靈、有魂、有身體,這都是三而一的神按照祂們的形象,親自設計和創造的傑作,能以完全彰顯祂們自己。身體的各種構造(包括性器官)、各項功能(包括性能力)或各項動態(包括性生活)都是經過神精心安排的。


總結
性是神所賜的,這與中國古人認為性是天賦的觀念相仿,是神聖的事。所以要正確處理性慾問題,不是為追求聖潔而壓抑或只顧追求歡愉而放縱,也不要將正常的性慾變成犯罪的色慾。「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註廿一 這禁止和嫁娶就是聖經處理性慾的方法。

性雖被中國和基督教傳統文化視為禁忌,但從未曾因中國學者的過分修心養性或無知基督徒的過度攻克己身而遭滅絕。現今雖說世風日下,人欲橫流,但仍不乏願意在性上無虧、在情上無偽、在色上無過的人。

身為現代的中國基督徒還是要過聞性色變的日子嗎?身為現代的中國基督徒還會意亂情迷嗎?


註釋
註 一:《中庸》
註 二:《孟子‧告子篇》
註 三:《詩經‧卷阿》
註 四:《荀子‧正名篇》
註 五:《禮記‧禮運篇》
註 六:《孟子‧告子篇》
註 七:朱熹《語類》
註 八:張載《易說》
註 九:《聖經‧創世記四章1節》
註 十:《聖經‧創世記十六章4節》
註十一:《聖經‧創世記十九章30-38節》
註十二:《聖經‧創世記卅八章15-18節》
註十三:《聖經‧撒母耳記上一章19節》
註十四:《聖經‧雅歌書五章10-16節》
註十五:《聖經‧雅歌書七章1-6節》
註十六:《聖經‧雅歌書七章7-9節》
註十七:《聖經‧雅歌書四章12-15節》
註十八:《聖經‧箴言五章15-19節》
註十九:《聖經‧路得記三章4節》
註二十:《聖經‧創世記廿六章8節》
註廿一:《聖經‧歌林多前書七章8-9節》


參考資料:張德基基督教倫理學講章



***轉載或引用請列明出處
此文章同時發表於:http://blog.xuite.net/fanfawn/hkblog/568638078